中国数学会是中国数学工作者的学术性法人社会团体,是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的组成部分。中国数学会的宗旨是团结广大数学工作者,为促进数学的发展,繁荣我国的科学技术事业,促进科学技术人才的成长与提高...
关于征集中国数学会科普教育基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22
为贯彻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加强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发掘和合理利用社会科普资源,推动我国数学科普事业发展,根据《中国数学会科普教育基地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中国数学会(以下简称“学会”)决定开展2023年“中国数学会科普教育基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凡符合《办法》第二章认定标准的从事数学相关工作的高校、科研院所以及从事数学科普教育的独立法人机构可直接向学会申报。
2023年3月22日-2023年6月30日
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按要求向学会提出申请,申报材料应当包括《中国数学会科普教育基地申报书》及相关附件与证明材料。
学会普及与传播工作委员会成立科普教育基地评审小组,组织符合要求的申办单位进行答辩,并按照《办法》负责对申办单位及材料进行评审,提出评审意见,确定中国数学会科普教育基地建议名单。
建议名单报学会常务理事会或正副理事长秘书长会议批准认定。
建议名单认定结果经社会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中国数学会予以认定命名“中国数学会科普教育基地”,颁发证书和牌匾。
申报单位要主动了解国家科普政策,制定科普工作发展规划和有关管理制度,深入挖掘本单位科普资源,积极组织开展策划各种科普活动,拓展科普功能,提升科普能力。
申报单位要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请申请单位在截止日期前将《中国数学会科普教育基地申报书》(见附件)及相关附件与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到中国数学会办公室邮箱cms@math.ac.cn,逾期不予受理。
欢迎各单位积极申报!
中国数学会办公室
2023年3月22日
联系人:李老师、孟老师、谢老师
联系电话:010-82541448/1197/1629
附件: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及《全国科普教育基地认证与管理试行办法》,为充分挖掘和合理利用社会科普资源,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支持学会科普工作,推动新时代学会科普工作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国数学会科普教育基地”(以下简称“科普教育基地”)主要是指依托教学、科研、生产和服务等机构,面向社会和公众开放的数学科学教育、传播与普及功能的场馆、设施或场所。它是开展社会性、群众性、经常性科普活动的有效形式,是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的重要载体,是科普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 学会科普教育基地享有开展科普活动的权力,享受学会优先给予相关指导与支持。
第四条 学会科普教育基地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或受法人正式委托,设有专门的科普工作机构,能独立开展数学普及工作及其相关活动;
(二)所从事的活动与数学科学相关,能发挥向公众开展科普教育、宣传和示范的作用,建有一定规模的科普设施、相对固定的科普活动场所以及及时更新的网络媒体平台等;
(三)具有明确的科普服务宗旨及开展科普工作的制度保障,以及科普工作的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四)具有专项科普经费,列入本单位年度财务预算,专款专用,能确保科普教育工作正常运行;
(五)具备开展科普工作所需的专兼职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并有计划地开展科普工作人员业务培训;
(六)能够积极参加全国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技工作者日、全国科普日等重要主题日期间举办的主题科普活动,并结合基地实际组织特色科普教育活动及科技志愿服务活动。
第五条 符合认定条件的从事数学相关工作的高校、科研院所以及从事数学科普教育的独立法人机构可直接向学会申报,学会普及与传播工作委员会组织科普教育基地评审小组,负责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提出评审意见,报学会常务理事会或正副理事长秘书长会议批准认定。认定结果经社会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中国数学会予以认定命名“中国数学会科普教育基地”,颁发证书和牌匾。
第六条 学会科普教育基地每四年组织认定一批。期间视情况,进行补充认定。学会科普教育基地认定有效期从认定命名年份起截止至该批次结束年份。
第七条 申请材料
申请单位应提供以下材料,并保证材料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一)填报《中国数学会科普教育基地申报书》,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二)申请单位法人资格证明材料;
(三)以附件形式提供的材料包括:科普教育工作人员基本情况,科普工作管理制度,科普工作计划,以往开展各类科普活动或从事科普工作情况;
(四)其它证明符合认定条件的有关材料、资料。
第八条 中国数学会科普教育基地管理与指导机构为中国数学会普及与传播工作委员会和中国数学会办公室。中国数学会普及与传播工作委员会负责技术工作,包括文件起草、评审、指导、评估等;中国数学会办公室负责组织管理工作,包括发送通知、申报材料收集、制作证书与牌匾、组织授权活动等。
第九条 学会科普教育基地要根据自身特点和社会公众需求,做好科普活动规划设计,开展有特色的科普活动和科普宣传。
第十条 学会科普教育基地应积极配合中国数学会开展科普工作,提供支持与服务。
第十一条 学会科普教育基地应每年向学会普及与传播工作委员会提交年度科普工作总结、计划、汇报等各项资料。
第十二条 中国数学会普及与传播工作委员会每两年组织一次优秀科普教育基地评选,被评为优秀的单位可获得中国数学会向中国科协推荐“全国科普教育基地”资格。
第十三条 学会科普教育基地有效期满后,由中国数学会普及与传播工作委员会组织评估,评估通过报学会常务理事会或正副理事长秘书长会议批准,可延长一届有效期;
第十四条 学会科普教育基地实行动态管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撤消“中国数学会科普教育基地”的资格:
(一)严重违法乱纪行为;
(二)宣传邪教、封建迷信以及反科学、伪科学活动;
(三)损害公众利益的行为,经指出仍不整改;
(四)不接受中国数学会业务指导和科普任务;
(五)不能达到学会科普教育基地认定标准或不能履行科普教育基地义务。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第十六条 本办法解释权属中国数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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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会奖项
钟家庆奖
钟家庆教授生前对祖国数学事业的发展极其关切
钟家庆教授生前对祖国数学事业的发展极其关注,并为之拚搏一生。为了纪念并实现他发展祖国数学事业的遗愿,数学界有关人士于1987年共同筹办了钟家庆基金,并设立了钟家庆数学奖,委托中国数学会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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